按照总局2010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为落实“四个一”节能工作,推动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和有关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机构推荐的39项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项目中,我局委托中国特检院于2010年11月18日至19日组织相关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和推荐节能技术项目和产品进行了认真评审。通过评审,从中确定了第一批19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与产品目录(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2月27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拟公布的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和产品有何意见、建议请与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联系。
联系人:冷浩
电话:010-822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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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