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12日,湖北省质监局派出工作组就《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进行调研。鄂州市质监局副局长徐红红,局系统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和执法机构的负责同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体充装单位、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代表计20余人参加了座谈。
大家一致认为修订《办法》很及时,很有必要,要通过《办法》的修订,进一步明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特种设备监管的路线图和方向标。
在座谈中,大家围绕节能监管、事故调查处理、气瓶和电梯监管、立法的可操作性、应急体系建设等课题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意见;一致建议新《办法》的修订要在解决基层实际困难上下功夫,在破解监管难题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和体制个下功夫,体现前瞻性。
副局长徐红红还建议立法定位要准确、操作性要强、特色要鲜明。
工作组同志表示将认真消化吸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在立法中有所体现。(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