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西省阳城县质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质量提升年”的基本要求,围绕一个目标,强化四条措施,执行八项制度,努力推动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推行特种设备安全承诺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企业法人负总责”的原则,积极推行特种设备安全目标管理,与199个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了《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分解落实,从上到下建立起严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切实抓好包括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和设备管理等基础管理方面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现场安全监察工作。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气体充装单位、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了美韵花园大酒店、华凤休闲楼、环城大酒店等单位电梯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内设置的报警装置是否可靠,联系是否畅通,是否有维保记录,楼层显示信号系统功能是否有效、指示是否正确等情况,并对酒店内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的定期检验、定期校验、检定是否有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特种设备档案管理是否齐全完整;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相关制度是否建立和执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援措施,并适时进行演练,一旦发生紧急事件或事故,要积极应对,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 四是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重大问题告知制度。针对市局下达的《督促整改意见通知书》,该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11家单位使用的13台(件)锅炉、 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存在未办理注册登记、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监察,并当场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消除事故隐患,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查封。目前,已有10家单位使用的12台特种设备经市局复检合格,恢复了正常使用。(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