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气瓶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气瓶充装和检验行为,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18日,鄂州质监局召开全市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会,将对全市近30家气瓶充装单位全面推行“一牌、两书、三查”监管举措。 “一牌”:张贴警示牌。根据全市气体充装经营现状,制作了液化气体、车用天然气、永久气体、溶解乙炔四类气体安全充装管理规定牌匾40余块(涵盖了全市现有气体充装介质),免费发放企业在站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使气体作业人员时刻崩紧"安全弦",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作业。 “两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和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会上,市局与各气体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签订了《2010年度气体充装、气瓶检验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坚决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市城东燃气公司总经理王光明代表各气体充装单位宣读了《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各企业负责人在承诺书进行了签名承诺,表示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一方平安。 “三查”:一是企业自查。要求企业按照"八有"要求(即站区有公示、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设备有登记、充装有记录、送检有协议、瓶体有标签、预案有演练)进行整改完善,并明确了具体时间表;二是部门巡查。严格日常安全监察与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年度季度巡查计划,并重点开展固定充装和记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年度监督检查。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规定,明确对否决项不合格的责令歇业整顿,逾期达不到要求的报请省质监局吊销许可证。 会上市局主管领导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七要"要求,即安全意识要提高、安全责任要落实、安全措施要到位、气瓶管理要规范、行业自律要强化、安全监察要创新、服务工作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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