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度,湖北省蕲春县质监局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首要环节,通过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促使“第一责任人”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与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该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制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责任书》,将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归纳为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注册登记、持证操作及定期检验;积极开展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定期组织演练等十二项重点内容。
近期,这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包括辖区内新增的各种特种设备,该局安全监察人员正在对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新普查登记,确保主体责任覆盖面达到100%。(转载自: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