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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质监和公安部门共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新闻发布时间:2019-03-12新闻浏览次数:548新闻作者:Frank

    近日,浙江省质监局和浙江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电梯事故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市、区)质监和公安部门将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纳入110社会联动范围,力争2010年底前覆盖全省主要城镇。该省电梯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以使用单位为责任主体、电梯维保单位为主力军、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为补充,努力实现快速反应、科学调配、就近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目标。

    近年来,浙江省在用电梯数量每年以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速度增长,截止2009年底已达14.3万台,总数居全国第二。随着电梯数量增长,电梯事故、特别是困人故障越来越多,2009年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就接到相关报警2200多起。为缩短应急响应时间,提高救援方法的科学性,最大程度地减少电梯事故带来的危害,浙江省质监局和浙江省公安厅不断探索联动机制,在多地成功实践的基础上,现将联动机制向全省推广。今后,被困电梯内的人员拨打维保单位电话、指定的应急救援电话或“110”均可得到快速救援。(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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