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一思想,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深刻反思“7.30”事故,坚持端正检验工作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检验工作中的三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监察与检验的关系。通过不断强调监察与检验两者的最终目的统一性,即避免和减少事故,使全体干部职工从监察与被监察的思维方式中解脱出来,真正树立“以人为本”保安全的检验工作宗旨意识。通过借派17名人员到监察机构、为监察机构提供办公设施等措施,弥补了监察人员力量和软硬件设施的不足;配备10万元应急救援设备建立了温州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中心,并每年投入10万元建立值班制度,应急救援中心建立以来,仅2009年就出动电梯应急救援38次和处理了苍南县某企业一台煤气发生炉泄漏事件,避免了相关事故的可能发生;同时还积极主动地配合安全监察机构开展气瓶充装和压力管道元件等专项整治工作,很好地起到技术支撑作用。实践证明,只有正确处理好监察与检验的关系,大家相互理解、取长补短,才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正确处理定检率与检验质量的关系。通过强调检验工作存在的意义,既检验就是为了保障安全,这是特检工作最原始的特性,树立保质前提下求定检率的检验价值观。几年以来,特检中心通过实施20余次外部比对、每年实施5次内部比对,对每人每月至少两份检验报告抽查、每人每年至少一次现场检验监督等方式,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确保了检验质量,定检率和检验质量两者得到了共同持续提高。三是正确处理增长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根除部分人把“增长简单等同于发展”的思想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发展是一种质的概念,它不仅包括业务收入总量地增加,还包括以科研水平、人员素质等方面为标志的综合竞争能力地提升、服务质量地提升,及两者的持续改进。为此,他们一方面通过与武汉理工大学合作开办硕士研究生班、选派2名同志到中国特检院挂职锻炼、各业务部门定期组织学习以及聘请省内外专家授课等方式不断提升人才的素质;另一方面以“创新特检”为抓手,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科研工作,科研能力得到了初步提升。
二、创新检验机制,强化法检职责
在统一思想的同时,尝试建立区域块状检验工作模式的虚拟检验所(办事处)机制,更好地履行我们检验机构的法检职责。一是积极探索检验力量向下延伸的模式,强化监察与检验的联动。为了有利于县(市、区)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检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有利于自身检验工作的开展,更为了有利于克服以往监察和检验联动不足的不利局面,特检中心于2008年5月份在原乐清、瑞安办事处的基础上成立了以区域块状检验工作为模式的覆盖所有县(市、区)的虚拟检验所(办事处),由专人负责与各县(市、区)安全监察机构沟通、协调。为了确保该机制的顺利运行,专门制订了《虚拟检验所(办事处)管理规定》,明确成立虚拟所目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同时为了发挥虚拟检验所(办事处)的应有作用,还专门设立主任奖励基金,对虚拟检验所所长按工作成绩进行酌情奖励。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不仅在定检率和隐患治理率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解决了历年超期未检设备检验落实、隐患设备督促整改和查找历年来联系不上设备等老大难问题,而且在泰顺土制行车、龙湾有机热载体管网等区域性安全隐患的治理上也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截至2009年底,共治理了624台历年来联系不上设备,检验历年超期未检设备1706台(其中包括407台私人联建房电梯),综合定检率由2007年的96.4% 提高到2009年98.4%,提高了2个百分点。同时治理了历年检验隐患1095台,隐患治理率也由2007年的60%左右提高到2009年的90%以上。二是主动承担部分检验隐患处理责任,发挥支撑作用。温州特检中心将检验中发现的隐患分为严重事故隐患和一般隐患,区分的具体依据是不合格项的重要性和危害性,为此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电梯、起重机械、锅炉等检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便于检验人员能够依此来判断和区分隐患的种类,解除了检验人员的思想负担。检验人员对每台未整改完成的检验隐患实行至少两次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对完成整改的设备及时安排复检。以2009年为例,检验中共发现各类严重事故隐患和一般隐患各1233台、11814台,严重事故隐患整治完成1147台,整治率为93%,一般隐患整治完成10797台,整治率为91%。通过此项举措,承担了大部分检验隐患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另外,他们还注重开展安全阀校验工作,通过建立安全阀数据库、对安全阀进行督促催检、设置3个安全阀校验分站和安全阀综合检测车上门检测等措施圆满完成了每年的校验任务,近几年安全阀的校验率均达90%以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