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监管组、稽查大队:
根据巢质特[2010]312号文件要求,确保 “两节”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两会”顺利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经局安全领导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打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局成立安全监察和行政执法督查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带队,从特设股、稽查大队、辖区抽调精干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2、检查的重点对象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挂号销号台账》中未销号的安全隐患和小浴室锅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电梯等,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着重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发现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重特大案件或本局难以处理的案件,移送市局稽查支队处理。
3、在开展专项行动时,以务实的工作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认真依照《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行动声势,将专项行动置于政府机关、社会各界监督之下。适时可以邀请行风政风监督员对活动进行现场监督。要及时总结和推广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有奖举报等形式,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行为。对大要案或影响面广的案件要以信息快报或要情专报,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
5、特设股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将打击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专项行动计划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0年12月底和2011年2月底前报市局特设科。